国家对遵义道真农村老兽医补贴政策

一次性生活补助计发

根据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并参照《劳动合同法》,对离岗的老兽人员,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:

1.1995年1月1日以后离岗的老兽医人员,按累计实际工作年限,根据当年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,每工作一年补助一个月工资,不足半年补助半个月。其中,1995年前没有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地方,按照199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。

2.1994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老兽医人员,按累计实际工作年限,比照1995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,每年补助一个月工资,不足半年补助半个月。

老兽医人员离岗时已经支付生活补助的,不再重复发放。原补助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,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