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给人开处方,一次收费三十元,他自己不卖药,属于非法行医吗?
在家给人开处方,说白了就是在家给人诊断疾病。事实上这种行为,也是一种医疗行为。因为法律上所说的医疗行为,既包括了对疾病的诊断,也包括了对疾病的治疗,并且还包括了对疾病的预防,生育处置等行为。
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从事医疗行为,是需要有相关医师执业资格的。而如果没有医师执业资格,从事医疗行为,就是非法行医。可见,要判定这个人在家给人开处方,算不算非法行医,只要看他有没有相关的医师执业资格就知道了。
如果他有相关的医师职业证书(或中医师),那么他的这种行为,应该就不是非法行医。反之,如果他没有相关的资质,那么他就是非法行医。事实上,这跟他开处方一次收多少钱,以及有没有卖药等关系不大。此外,在以前,即使有医师职业资格证,也不是想到哪儿行医,就可以到哪儿行医的。也就是说,医师是有执业地点限制的。当然,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限制了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非法行医开具的处方,应是根据处方开具者的医学知识或技能出具的。说白了,处方应该跟医学沾点边。不过现实中一些人病了,会去找一些神汉或者巫婆"治病",而这些神汉或巫婆,也会开一些方子,让病人照着去做。但他们开的这些方子,就可能与医学毫无关系。那么他们开方子的这种行为,我认为就不能被认定为是非法行医,而只能按其他情况处理。
当然了,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或者病人来说,开方子的人是不是非法行医,我们也许不会太在意。因为我们在意的是,他开的方子能不能治好病。在现实生活中,有很多能治好病的医者,他是没有医师职业资格的,但我们老百姓,并不会因为他是非法行医而不去找他看病。
而有一些有医师职业资格证的人,却不一定能够治好病人的病,或者是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,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医者,忘记了曾经的誓言。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医疗行为,看成是商业运作行为。因此,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,故意给病人开大处方,甚至是恶意误诊等等。而这些问题,我想应该比那些能为老百姓治好病的人非法行医,性质更为恶劣,更需要国家的重拳整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