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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卒中恶死方

救卒死,或先病痛,或常居寝卧,奄忽而绝,皆是中死。救之方:

一方,取葱黄心刺其鼻,男左女右,入七八寸。若使目中血出,佳。扁鹊法同是,後吹耳条中#1,葛当言此云吹鼻,故别为一法。

又方,令二人以衣壅口,吹其两耳,极则易。又可以筒吹之,并捧其肩上,侧身远之,莫临死人上。

又方,以葱叶刺耳,耳中、鼻中血出者莫怪,无血难治,有血是候。时当捧两手忽放之,须臾死人自当举手捞人,言痛乃止,男刺左鼻,女刺右鼻中,令入七八寸馀,大效。亦治自镒死。与此扁鹊方同。

又方,以绵渍好酒中,须臾置死人鼻中,手按令汁入鼻中,并持其手足,莫令惊。

又方,视其上唇裏弦弦者,有白如黍米大,以针决去之。

又方,以小便灌其面,数回即能语。此扁鹊方法。

又方,取皂荚如大豆,吹其两鼻中,嚏则气通矣。

又方,灸其唇下宛宛中承浆穴,十壮,大效矣。

又方,割雄鸡颈取血,以涂其面,乾复涂,并以灰营死人一周。

又方,以管吹下部,令数人互吹之,气通则活。

又方,破白犬以搨心上。无白犬,白鹦亦佳。

又方,取雄鸭就死人口上,断其头,以热血沥口中,并以竹筒吹其下部,极则易人,气通下即活。

又方,取牛马粪尚湿者,绞取汁,灌其口中,令入喉,若口已禁者,以物强发之,若不可强者,乃扣齿下。若无新者,以人溺解乾者,绞取汁。此扁鹊云。

又方,以绳围其死人肘腕,男左女右,毕,伸绳从背上大槌度以下,又从此灸,横行各半绳,此法三灸各三,即起。

又方,令爪其病人人中,取醒。不者,卷其手灸下纹头,随年。

又方,灸鼻人中,三壮也。

又方,灸两足大指爪甲聚毛中,七壮。此华他#2法。一云三七壮。

又方,灸脐中,百壮也。

扁鹊法又云:断(犭+屯)尾,取血饮之,并缚(犭+屯)以枕之,死人须臾活。

又云:半夏末如大豆,吹鼻中。

又方,捣女青#3 屑重一钱匕,开口内喉中,以水苦酒,立活。

按:此前救卒死四方并後尸蹶事,并是魏大夫传中正一真人所说,扁鹊受长桑公子法,寻此传出世,在葛後二十许年,无容知见,当是斯法久已在世,故或言楚王,或言赵王,兼立语次第,亦参差故也。

又张仲景诸要方,捣薤汁,以灌鼻中。

又方,割丹雄鸡冠血,管吹内鼻中。

又方,以鸡冠及血涂面上,灰围四边,立起。

又方,猪脂如鸡子大,苦酒一升,煮沸,以灌喉中。

又方,大豆二七枚,以鸡子白并酒和,尽以吞之。

救卒死而壮热者,矾石半斤,水一斗半,煮消以渍脚,令没踝。

救卒死而目闭者,骑牛临面,捣薤汁,灌之耳中,吹皂荚鼻中,立效。

救卒死而张目及舌者,灸手足两爪後,十四壮了,饮以五毒诸膏散有巴豆者。

救卒死而四支不收,矢便者,马矢一升,水三斗,煮取二斗以洗之。又取牛洞一升,温酒灌口中。洞者,稀粪也。灸心下一寸,脐上三寸,脐下四寸,各一百壮,差。

若救小儿卒死而吐利,不知是何病者,马矢一丸,绞取汁以吞之。无湿者,水煮取汁。

又有备急三物丸散及裴公膏,并在後备急药条中,救卒死尤良,亦可临时合用之。凡卒死中恶及尸蹶,皆天地及人身自然阴阳之气,忽有乖离否中隔,上下不通,偏竭所致。故虽涉死、境,犹可治而生,绿气未都竭也,当尔之时,兼有鬼神於其问,故亦可以符卫而获济者。

附方

扁鹊云:中恶与卒死鬼击亦相类,已死者,为治皆参用此方。

捣菖蒲生根,绞汁灌之,立差。尸厥之病,卒死脉犹动,听其耳中如微语声,股问暖是也,亦此方治之。

孙真人治卒死方,以皂角末吹鼻中。

救卒死尸蹶方

尸蹶之病,卒死而脉犹动,听其耳中循循如啸声,而股间暖是也。耳中虽然啸声而脉动者,故当以尸蹶。救之方:

以管吹其左耳中极三度,复吹右耳三度,活。

又方,捣乾菖蒲,以一枣核大,著其舌下。又方,灸鼻人中,七壮,又灸阴囊方下去下部一寸,百壮。若妇人,灸两乳中问。又云:爪刺人中良久,又针人中至齿,立起。

此亦全是魏大夫传中扁鹊法,即赵太子之患。又张仲景云:尸一蹶,脉动而无气,气闭不通,故静然而死也。

以菖蒲屑内鼻两孔中,吹之。令人以桂屑著舌下。又云扁鹊法,治楚王效。

又方,剔左角发,方二寸,烧末,以酒灌令入喉,立起也。

又方,以绳围其臂腕,男左女右,绳从大椎上度,下行脊上,灸绳头,五十壮,活。此是扁鹊秘法。

又方,熨其两胁下,取灶中墨如弹丸,浆水和饮之。须臾三四,以管吹耳中,令三四人更互吹之。又,小管吹鼻孔,梁上尘如豆,著中吹之,令入差。

又方,白马尾二七茎,白马前脚目一枚,合烧之,以苦酒丸如小豆,开口吞二丸,须臾服一丸。

又方,针百会,当鼻中,入发际五寸,针入三分,补之。针足大指甲下肉侧去甲三分,又针足中指甲上各三分,大指之内去端韭叶。又针手少阴锐骨之端各一分。

又方,灸羶中穴二十八壮。

救卒客忤死方

客忤者,中恶之类也,多於道门门外得之,令人心腹绞痛胀满,气冲心胸。不即治,亦杀人。救之方:

灸鼻人中三十壮,令切鼻柱下也。以水渍梗米,取汁一二升,饮之。口已禁者,以物强发之。

又方,捣墨,水和服一钱匕。

又方,以铜器若瓦器,贮热汤,器著腹上。转冷者,撤去衣,器亲肉。大冷者,易以热汤。取愈则止。

又方,以三重衣著腹上,铜器著衣上,稍稍少许茅於器中烧之,茅尽益之,勿顿多也,取愈乃止。

又方,以绳横度其人口,以度其脐去四面各一处,灸各三壮,令四火俱起,差。

又方,横度口中折之,令上头著心下,灸下头五壮。

又方,真丹方寸匕,蜜三合,和服。口噤者,折齿下之。

扁鹊治忤有救卒符并服盥汤法,恐非庸世所能,故不载。而此病即今人所谓中恶者,与卒死鬼击亦相类,为治皆参取而用之已死者。

捣生菖蒲根,绞取汁,含之立差。

卒忤停尸不能言者,桔梗烧二枚,末之,服。

又方,末细辛、桂,分等,内口中。

又方,鸡冠血和真朱,丸如小豆,内口中,与三四枚,差。若卒口噤不开者,末生附子,置管中,吹内舌下,即差矣。

又方,人血和真朱,如梧桐子大二丸,折齿纳喉中,令下。

华佗,卒中恶短气欲死,灸足两母指上甲後聚毛中,各十四壮,即愈。未差,又灸十四壮。前救卒死方,三七壮,已有其法。

又张仲景诸要方,麻黄四两,杏人七十枚,甘草一两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分令嚥之,通治诸感忤。

又方,韭根一把,乌梅二十个,茱萸半斤,以水一斗煮之,以病人栉内中三沸,栉浮者生,沉者死。煮得三升,与饮之。

又方,桂一两,生姜三两,栀子十四枚,豉五合,捣,以酒三升,搅,微煮之,味出去滓,顿服取差。

飞尸走马汤:巴豆二枚,杏人二枚,合绵缠,椎令碎,著热汤二合中,指捻令汁出,便与饮之,炊间顿下饮,差。小量之,通治诸飞尸鬼击。

又有诸丸散,并在备急药中。客者客也,忤者犯也,谓客气犯人也。此盖恶气,治之多愈,虽是气来鬼鬼毒厉之气,忽逢触之其衰歇,故不能如自然恶气治之。入身而侵克藏府经络,差後犹宜更为治,以消其馀势。不尔,亟终为患,令有时辄发。

附方

《外台秘要》:治卒客忤停尸不能言,细辛、桂心等分,内口中。

又方,烧桔梗二两,末,米饮服,仍吞麝香如大豆许,佳。

《广利方》:治卒中客忤垂死,麝香一钱,重研,和醋二合,服之即差。

治卒得鬼击方

鬼击之病,得之无渐卒著,如人力#4刺状,胸胁腹内绞急切痛,不可抑按,或即吐血,或鼻中出血,或下血。一名鬼排。治之方:

灸鼻下人中一壮,立愈。不差,可加数壮。

又方,升麻、独活、牡桂分等,末,酒服方寸匕,立愈。

又方,灸脐下一寸二壮。

又方,灸脐上一寸七壮,及两踵白肉际,取差。

又方,熟艾如鸭子大三枚,水五升,煮取二升,顿服之。

又方,盐一升,水二升,和搅饮之,并以冷水噀之,勿令即得吐,须臾吐,即差。

又方,以粉一撮,著水中搅,饮之。

又方,以淳酒,吹内两鼻中。

又方,断白犬一头,取热犬血一升,饮之。

又方,割鸡冠血以沥口中,令一嚥,仍破此鸡以搨心下,冷乃弃之於道边,得乌鸡弥佗#5妙。

又方,牛子矢一升,酒三升,煮服之。大牛亦可用之。

又方,刀鞘三寸,烧末,水饮之。

又方,烧鼠矢,末服,如黍米,不能饮之,以少水知#6内口中。

又有诸丸散,并在备急药条中,今巫实见人忽有被鬼神所摆拂者,或犯其行伍,或遇相触突,或身神散弱,或愆负所贻,轻者因而获免,重者多见死亡,犹如燕简辈事,非为虚也,必应死,亦不可,要自不得不救尔。

附方

《古今录验》:疗妖魅猫鬼病人不肯言鬼方,鹿角屑捣散,以水服方寸匕,即言实也。

治卒魇寐不寤方第五

卧忽不寤,勿以火照,火照之杀人,但痛啮其踵及足拇指甲际,而多唾其面即活。又治之方:

末皂角,管吹两鼻中,即起,三四日犹可吹。又,以毛刺鼻孔中,男左女右,展转进之。

又方,以芦管吹两耳,并取病人发二七茎,作绳纳鼻孔中,割雄鸡冠取血,以管吹入咽喉中,大效。

又方,末灶下黄土,管吹入鼻中。末雄黄并桂,吹鼻中,并佳。

又方,取井底泥,涂目毕,令人垂头於井中,呼其姓名,即便起也。

又方,取韭捣以汁,吹鼻孔。冬月可掘取根,取汁灌於口中。

又方,以盐汤饮之,多少约在意。

又方,以其人置地,利刀画地,从肩起,男左女右,令周面以刀锋刻#7病人鼻,令入一分,急持勿动,其人当鬼神语求哀,乃问:阿谁,何故来?当自乞去,乃以指灭向所画地,当肩头数寸,令得去,不可不具请问之也。

又方,以瓦甑覆病人面上,使人疾打破甑,则寤。

又方,以牛蹄或马蹄,临魇人上,亦可治卒死。青牛尤佳。

又方,捣雄黄,细筛,管吹纳两鼻中。桂亦佳。

又方,万蒲末,吹两鼻中,又末内舌下。

又方,以甑带左索缚其肘後,男左女右,用馀稍急绞之,又以麻缚脚,乃请问其故,约敕解之,令一人坐头守,一人於户内呼病人姓名,坐人应曰:诺在。便苏。

卒魇不觉,灸足下大指聚毛中,二十一壮。

人喜魇及恶梦者,取火死灰,著履中,合枕。

又方,带雄黄,男左女右。

又方,灸两足大指上聚毛中,灸二十壮。

又方,用真麝香一子,於头边。

又方,以虎头枕尤佳。

辟魇寐方,取雄黄如枣核,系左腋下,令人终身不魇寐。

又方,真赤罽方一赤以枕之。

又方,作犀角枕佳,以青木香内枕中,并带。

又方,( )治卒魇寐久,书此符於纸,烧令恶#8,以少水和之,内死人口中,悬鉴死者耳前打之,唤死者名,不过半日即活。

魇卧寐不寤者,皆魂魄外游,为邪所执,录欲还未得所,忌火照,火照遂不复入,而有灯光中魇者,是本由明出,但不反身中故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