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不执行判决罪。
案情:
2013年11月底,徐文兵将其公司的设备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胞弟,将部分该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其他债务。
徐文兵将剩余的40余万元隐藏,用于2014年至2016年分期偿还个人银行购房贷款。
法院判决:
2018年6月12日,定海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徐文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2016年3月至今,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拒执罪案件14件、人员17人,目前已判处5件,另有约7成的案件仍在侦查、起诉、审理过程中。